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为6.5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和2025年
4月1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3600万元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与被担保金保证期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的关债权人额(万担保类型间
系元)中国信托广州毅昌安徽毅昌被担保人为商业银行连带责任科技股份科技有限担保人全资股份有限3600二年保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广州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1.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55780309.67678894552.19
负债总额316672506.70452188838.67
净资产239107802.97226705713.52
2025年1-9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376640389.97675594618.16
利润总额11743151.7822208467.86
净利润10816677.2620016721.36
(三)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担保金
额为36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授信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
2.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主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1200万元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与被担保金保证期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的关债权人额(万担保类型间
系元)兴业银行广州毅昌青岛恒佳被担保人为股份有限连带责任科技股份精密科技担保人全资1200三年公司青岛保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东传银
(4)注册资本:15138.446731万元人民币
(5)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628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3729332XB
(7)成立时间:2002年06月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
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燃气器具生产;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恒佳精
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436926.23379284887.55
负债总额273448887.52239582751.20
净资产153988038.71139702136.35
2025年1-9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370071101.69510929608.95
利润总额13118543.5422162263.61
净利润12957105.0822416124.66
(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债务人):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
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2837万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78%;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334万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