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力)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任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博士。1997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22届中国专利银奖、广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
然科学奖一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等。现任国家人体组织功能重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医疗器械研究检验中心副主任。
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作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1028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3月10日,本人出席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5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对公司合规管理方面给予建议和意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跟进、审查、监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随时掌握其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
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九)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经营层之间形成了良性有效的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确保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大项目进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序号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披露情况2025年3月22日披露《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于巨潮资讯网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www.cninfo.com.cn)
报告期内,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材料,均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2月26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8日,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以3.16元/股的价格共计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上市日期为
2025年5月8日。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
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本页无正文,用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力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