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5)第577号摘要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干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转让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1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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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如下: i户
评估目的: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转让。为此,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部分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产转让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
评估范围: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千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心河西侧的房屋建(构)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6162.24万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I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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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具体结论如下:
在上述评估目的下,在资产不改变用途、持续使用等假设条件下,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千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8973.13万元,评估增值12810.89万元,增值率为207.89%。评估结果分类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与历史沿革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由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傲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千2009年8月27日取得了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933932648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其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9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99.00%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00%。
2010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7206.00万元,由广州毅昌利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06.00万元,本次增资后,广州毅昌利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7106.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99.4188%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0.5812%。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生增资及股权转让,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7206.00万元,实收资本1720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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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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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汴册资本(万元)实收咨本(万元)持股比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106001710600994188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05812,
合计17206.0017206.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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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1、资产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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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转让。为此,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产转让的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所屈位千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心河西侧的房屋建(构)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列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其账面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4596.8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565.41
合计6162.24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房屋建(构)筑物状况
1、位置状况
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位于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心河西侧。其四至范围为:东为苏州华韵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南邻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公司,北为龙腾路。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工业聚集度较高,协作性一般,有三一重机昆山产业园、仁宝视讯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友达
光电(昆山)有限公司等,距离生活区有一定的距离,周围公用设施齐备度较好,区域治安情况良好。
2、实物状况
(1)房屋建筑物共计4项,为3号、6号、8号厂房、9号泵房消防水池,评估建
筑面积合计61616.88平方米。
其中3号、6号厂房,建于2012年,钢混结构,3号厂房为一层厂房,建筑面积为
10319.67平方米,檐高12.6米;6号厂房为二层厂房,檐高约15米,建筑面积证载
19960.67平方米,其中一楼5929.00平方米出租。
8号厂房建成于2015年,为三层钢混结构厂房,檐高约17.6米,建筑面积证载
30983.76平方米,其中一层13600.00平方米出租。
9号房为泵房、消防水池,建成于2016年1月,其中泵房钢混单层结构房屋,建筑
面积为352.78平方米。消防水池位于地下。
(2)构筑物共计5项,主要为雨棚、路灯附属工程、连廊安装工程、事故应急池等,建成年月约2011年至2022年不等。
其中应急池长约24米,宽6.3米,高度4米左右,位于地下。
3、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功能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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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查,总的情况如下:
(1)基础承载能力:各主要建筑物基础有承载能力,未发现不均匀下沉造成的承重结构开裂现象;
(2)主体结构:强度较好,各类建、构筑物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具有持续承载力和使用的功能;
(3)维护结构:房屋建(构)筑物维护结构较好,使用正常;
(4)屋面使用情况正常,未发现渗漏痕迹;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均具有持续正常使用的功能。
4、产权状况
评估范围内房屋办理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如下:
权证编号坐落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301155750号前进东路168号3号房10319.67
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301222162号前进东路168号6号房19960.67
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301230557号前进东路168号8号房30983.76
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301230558号前进东路168号9号房352.78
5、抵押租赁情况
6号厂房一楼5929.00平方米、8号厂房一楼9600.00平方米房屋及4000平方米钢平
台已出租,承租人为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3.11.1-2026.10.31。
资产均无抵押。
6、房屋取得方式
委估房屋建(构)筑物自建方式取得。
(五)无形资产状况
1、土地位置状况
评估对象土地四至范围为:东为苏州华韵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南邻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公司,北为龙腾路。
2、土地登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昆国用(2013)DWB448 号”,土地坐落为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心河西侧,登记用地面积66667.00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59年12月21日止。
3、土地权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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