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 PPP 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
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PPP 项目,将持有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69.7673%股权以人民币1.65亿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
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通过债务重组,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计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本次交易如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3.09亿元,增加公司现金约2.13亿元,减少公司负债约10.55亿元,解除银行担保责任约8.17亿元。
虽然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但协议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各方内部有效决策机构决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 PPP 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议案》,拟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PPP 项目”),并将控股子公司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洪泽湖达实”)69.7673%股权以人民币1.65亿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建投”)。同时,通过债务重组,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计
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处理
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补充、修订等事宜。
本次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 PPP 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为一
揽子交易,交易完成后,所有就 PPP 项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权利义务全面终止,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背景
达实智能基于物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医院等场景。自2017年以来,来自医院用户的营业收入一直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为加强主业,深入推进公司在智慧医疗领域的创新实践及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号召,公司于2017年和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与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签署了《洪泽区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 PPP 合同协议书》,以 PPP 模式投资建设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总投资额15.71亿元。根据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苏洪
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洪泽湖达实”),经达实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3.3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智慧医院 PPP 项目签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2019年,洪泽湖达实向银行申请金额11亿元的贷款,用于洪泽区人民医
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经达实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截至2025年5月31日,达实智能对洪泽湖达实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2890万元,账面应收洪泽湖达实工程款项合计15379.74万元,账面应收
借款本金4788万元,利息382.04万元。
项目于2023年7月投入运营后,因医院诊疗服务收入不达预期,项目公司回款受到制约,已出现现金流动性压力。为保证项目公司持续运营,保证当地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地方政府提议终止 PPP 合作模式并回购项目公司股权。综合考虑项目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以及维持项目运转对公司所造成的财务负担,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及政府方代表签署了《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工程 PPP 项目终止合作磋商备忘录》,对签署正式的《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PPP 项目合同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及《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及债务重组协议”)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备忘录暨筹划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 项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7-11-02。
3.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鄱阳湖路南侧、临河东路东侧。
4.注册资本:47142.41万元。
5.法定代表人:邱佰平。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9.7673%
2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9.9993%
3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0.2121%
4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0.0212%
7.经营范围:医养一体化健康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及咨询服务,医疗和健康养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1693065835.921713324712.34负债总额1234817996.271260368686.48
净资产458247839.65452956025.86
应收款项总额369986591.57483079788.5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84434660.0031257056.26
2024年度2025年1-5月
营业收入157680195.2163311629.07
营业利润-8747158.69-6011747.23
净利润-6402006.61-529181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323061.54-751224.69
9.经核查,交易标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情况
1.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对洪泽湖达实进行审计、评估,上述机构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深圳鹏信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 S308 号《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洪泽湖达实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295.60万元,评估增值-22202.43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
23093.17万元,达实智能持有的69.7673%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6111.48万元。
3.依据深圳鹏信出具的鹏信咨询字[2025]第423号《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持有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债权价值分析报告》,本次债权价值分析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本报告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对债权价值进行分析。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分析对象在分析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洪泽湖达实不含借款本金的债权合计金额为157617758.67元。经评估,达实智能拟转让债权所涉及持有的洪泽湖达实的不含借款本金的债权价值为606800.00元。
4.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洪泽湖达实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合计
为4788万元。
5. 本次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 PPP 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为
一揽子交易,经各方友好协商,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总计人民币2.13亿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五、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一)PPP 项目终止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单位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829MB04417707。3. 机构类型:机关。
4.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
5.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6.负责人:席黎明。
7.宗旨和业务范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淮安市洪泽区政府主
管卫生健康业务的工作部门,主要围绕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辖区内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8.卫健委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次
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9.经核查,卫健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9699303370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时间:2009-12-17。
5.注册地址:洪泽县城人民路12号。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杨忠明。
8.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土地整理和开发;授权的国有资
产经营、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提供服务;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和配套项目开发;城
市供排水、污水处理(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地下管线
投资、建设、经营;项目融资和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河道采砂;普通货物运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经
授权的城市广告发布权、探矿权、地热开采权、国有场地使用权、国有商标等无形资产经营;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
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
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该公司由淮
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10.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4.69亿元,负债总额119.15亿元,净资产65.5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19亿元,利润总额1.08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11.洪泽湖建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
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12.经核查,洪泽湖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的担保方
1.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投控”)。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9MA1WM9LW8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时间:2018-05-31。
5.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益寿路142号。
6.注册资本:180000万元。7.法定代表人:杨忠明。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河道采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旅游业务;住宿服务;
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城市
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
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水果种植;谷物种植;蔬菜种植;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10.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2024年年报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267.59亿元,负债总额156.12亿元,资产负债率58.34%,收入16.13亿元,净利润1.57亿元;单体报表资产总额112.51亿元,负债总额2.21亿元,资
产负债率1.96%,收入0.88亿元,净利润0.35亿元。
11.洪泽湖投控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
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12.经核查,洪泽湖投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六、交易的主要内容1. 卫健委与洪泽湖达实签署《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PPP 项目合同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订生效并全部履行完成后,PPP 项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权利义务全面终止。
2.达实智能与洪泽湖达实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
计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洪泽湖达实按协议偿还达实智能股东借款
4788万元。达实智能豁免相应借款全部利息,该利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入账金额为382.04万元。因双方同意接受政府方对洪泽湖医养融合体“机电及医疗专项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结算金额的审减,达实智能放弃该项未付工程款债权15150.89万元。同时达实智能放弃“洪泽湖医养融合体项目传染中心二层负压病房净化工程”合同剩余未付工程款债权94万元、放弃“洪泽湖医养融合体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剩余未付工程款债权134.85万元。
3.达实智能与洪泽湖建投签订《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达实智能按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洪泽湖达实69.7673%股权全部转让至洪泽湖建投名下,洪
泽湖建投支付股权转让对价1.65亿元,并为洪泽湖达实偿还达实智能的借款
4788万元(不计息)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为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4.上述协议须以达实智能银团解保手续办理完成为签署条件,经各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 PPP 合作并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是政府基于有效整合当地资源及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交易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产生如下财务影响:
影响事项财务影响
利润总额减少约3.09亿元
现金回流增加约2.13亿元
负债金额减少约10.55亿元
银行担保责任解除8.1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中,对利润总额造成的3.09亿元负面影响,包括股权转让损失1.51亿元,债务重组损失1.58亿元。
正式签署股转及债务重组协议并完成移交后,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虽然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但协议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各方内部有效决策机构决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故本次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事项,并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