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2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情况公司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
况结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姓名职务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小计
刘思川董事、总经理420.0060.00480.00
谭鸿波副总经理240.0060.01300.01
卫俊才副总经理240.00105.32345.32
冯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40.0060.00300.00
赖德贵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40.0060.00300.00
吴中华副总经理240.0056.00296.00
廖益虹副总经理162.0058.00220.00
戈韬原副总经理100.0041.84141.84
丁南超原副总经理97.2737.74135.01
樊文弟原副总经理97.2729.17126.44
王亮原副总经理93.6026.40120.00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拟定,且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通过后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生效前已领取部分2025年薪酬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结合2025年度之后期间的薪酬情况予以统一考虑,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三)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单位:万元姓名职务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小计
刘思川董事、总经理42060480谭鸿波副总经理24060300卫俊才副总经理24060300冯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4060300赖德贵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4060300吴中华副总经理24060300廖益虹副总经理1806024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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