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6-00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股价近期的表现,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
2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总额达到可执行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设立或指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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