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
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及保留事项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