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 百灵 公告编号:2026-00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
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23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6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23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予以高度重视,董事会已组织财务
等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一步核查,相应的财务报表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将对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3、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
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