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
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5885.1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4003.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181.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821.8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166.1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4051.28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051.2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015.87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62.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2023年4月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广州银行汕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存款方2025年12月31日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专用账户用途式余额游戏研发及运营活期存
4004872.21
交通银行股份有建设部分项目、代款
445006002013000111236
限公司汕头分行理游戏海外发行现金管
30000000.00
项目理游戏研发及运营中信银行股份有活期存
8110901012901588184建9290654.50
限公司汕头分行款
设项目(部分)游戏研发及运营
广州银行汕头分建设部分项目、补活期存
82300000340202616792249.44
行充流动资金部分款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代理游戏海外发活期存
行股份有限公司 FTN3951554100004001 25736.91
行项目(部分)款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活期存
823001088880010510412467.42
限公司汕头分行时补充流动资金款上海浦东发展银闲置募集资金暂活期存
行股份有限公司7943007880170000082012098.98时补充流动资金款深圳华润城支行
合计60538079.46
注:1、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一“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已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7067.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66.12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051.2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
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进度(%)(3)=定可使用状现的效益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投向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
分变更)(2)(2)/(1)态日期(注释1)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否56345.1056345.107936.1243726.2877.602028年3月13398.32不适用否
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否6697.006697.00230.006300.00已结项2025年12月8988.52是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24025.0024025.00024025.00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7067.1087067.108166.1274051.2822386.84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7067.1087067.108166.1274051.28-22386.84--
-
注释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产游戏项目在2025年度实现的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和“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近年来国内市场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多变,游戏行业监管力度增大,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游戏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在实施上述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客户需求等变化适时调整项目研发方向,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审慎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预计无法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体项目)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和“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延长至2028年3月和2025年12月。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累计已投入资金
6300.00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30.00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不适用,公司未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凯撒文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凯撒文化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新刘海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