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证券简称:胜利精密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因本公告表决结果统计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计算,同一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的具体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洋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职工代表董事张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9人,代表股份2923576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2%。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1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478人,代表股份146317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7%。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783440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6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476人,代表股份140136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7%。
2、公司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高玉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898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9%;反对12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8%;
弃权187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17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75%;反对12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0%;弃权187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5%。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1.02《关于提名刘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088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37%;反对2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5%;
弃权20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62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2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82%;反对2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59%;弃权20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9%。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1.03《关于提名周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117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37%;反对20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3%;
弃权20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9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84%;反对20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29%;弃权20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7%。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柯敏婵女士、王静女士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柯敏婵女士、王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提名柯敏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75482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28886股。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2.02《关于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767625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41684股。
3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9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0%;反对13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弃权2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6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02%;反对13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6%;弃权2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3%。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赵胜律师、黄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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