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证券简称:尤夫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34850.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665602.54元,2025年度母公司不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2004032600.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3454161.74元。
由于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8034850.43-26935708.90-93216336.83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004032600.99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63454161.74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7372398.4333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0
(元)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虽为正值,但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