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证券简称:尤夫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持有公司股份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85、2024-043)。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通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向公司管理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通知书,主要事项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通知书主要内容
1、继续冻结上海垚阔在公司管理人账户存款人民币41577741.86元;继
续冻结上海垚阔存放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增股共计18757572股股票。
2、冻结期限一年,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
3、其他冻结事项。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垚阔在公司管理人处保证金和待分配股票全部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垚阔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和2022年9月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质押及支付保证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通知书特此公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