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002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新一路 88 号万科云城(三期)B 区 5 栋 602 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6日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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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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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兆驰股份/上市公司指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诚睿
指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南昌兆投指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东润瑞华富指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南昌兆投与瑞诚睿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南昌兆投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60000
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9524%)以协议转让标的股份、《股份转让协指方式转让给瑞诚睿投资,并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议》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诚睿投资因执行法
院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03执58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下同】,将其名下的上市公本次权益变动指司3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524%)返还给南昌兆投,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指《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院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15号准则》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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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注册地址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菊)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LNT2T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设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经营期限2021年9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合伙人名称及持股情况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7%,董锋持股3%。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留新一路88号万科云城(三期)B区5栋602房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者地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所/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郭菊女派代表,润瑞华富中国中国无执行董事、总经理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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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法院裁定。瑞诚睿投资因执行法院裁定书将其名下的上市公司360000000股股份返还给南昌兆投,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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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诚睿投资因执行法院裁定书,将其名下的上市公司3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524%)返还给南昌兆投,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瑞诚睿投资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诚睿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52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瑞诚睿投资因执行法院裁定书将其名下的上市公司
3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524%)返还给南昌兆投,从而导
致瑞诚睿投资股份被动减少。上市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瑞诚睿投资已于2025年5月23日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6000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南昌兆投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瑞诚睿投资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占总股本持股数量持股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瑞诚睿投资3600000007.9524%00%
合计3600000007.9524%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2021年12月1日,南昌兆投与瑞诚睿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南昌兆投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7.952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瑞诚睿投资,并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过
7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以
及瑞诚睿投资向南昌兆投返还标的股份等。2025年5月19日,深圳中院出具
(2025)粤03执5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标的股份的冻结,并将登记在瑞诚睿投资名下的标的股份转移登记至南昌兆投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瑞诚睿投资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588号之一】,标的股份的冻结措施已被深圳中院解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的标的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南昌兆投名下,其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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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兆驰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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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12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1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公司股票简称兆驰股份股票代码002429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名称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36000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7.9524%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36000000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7.9524%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比例变动后比例:0%是否已充分披露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而致,不涉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
是□否√
2个月内继续增
持
1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否□不适用√债,未解除公司(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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