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证券简称:兆驰股份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卢宝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披露关联交易上年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日已发生定价原则金额
金额向关联人销售东方明珠及销售电视机、机顶盒市场价原
15000.00--
产品其控股公司等产品及产品服务则向关联人提供东方明珠及广告宣传等相关服务市场价原
1500.00217.52919.41
劳务其控股公司费用则
接受关联人提东方明珠及广告宣传、内容共享市场价原
1500.00126.721249.71
供的劳务其控股公司等相关服务费用则向关联人销售销售照明灯具等产品市场价原
兆驰供应链2000.00121.511100.15产品及产品服务则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类实际发生额占同类额与预计披露日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别金额业务比例金额差异及索引
(%)(%)东方明珠向关联人采购买会员及其服
及其控股-500.000.00%-100.00%购产品务等公司2024年4东方明珠销售电视机、机向关联人销月13日
及其控股顶盒等产品及产-500.000.00%-100.00%售产品《关于公司品服务2024年度东方明珠向关联人提广告宣传等相关日常关联
及其控股919.412000.006.93%-54.03%供劳务服务费用交易预计公司的公告》
东方明珠广告宣传、内容接受关联人(公告编及其控股共享等相关服务1249.712000.0015.94%-37.51%
提供的劳务号:2024-公司费用012)向关联人销兆驰供应销售照明灯具等
1100.156000.000.09%-81.66%
售产品链产品及产品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预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已经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创新产业园二期公寓8栋205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338461.5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国内商业;企业管理咨询;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5.23%的股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4.77%的股权。
兆驰供应链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3.3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4456.82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总资产135990.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2448.59万元人民币。以上兆驰供应链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顾伟系兆驰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兆驰供应链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兆驰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兆驰供应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法定代表人:宋炯明
注册资本:336189.981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4836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
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方明珠系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6.69%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明珠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8773.26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76.79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
4343084.96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86028.60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东方明珠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测算,2025年1-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