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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2430股票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27064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

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5.00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6.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7.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8.00√

提案

9.00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10.00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11.00√

的提案

1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4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3年度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8日的8: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码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

3.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

4.00√

5.00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6.00√

提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7.00√告》的提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8.00√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

9.00√

提案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10.00√

提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1.00√

(2024年-2026年)》的提案

1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月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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