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
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2人,代表股份588928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9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3032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58604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3人,代表股份59033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2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58604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00%。
9、公司部分董事以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
已书面请假,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已书面请假;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5884673 99.9217
总表决情况 302100 0.0513% 159000 0.0270%
关于拟变更 60 %
0
1.00 会计师事务 其中,中小 5857278 99.2189 通过
所的提案 股东的表决 302100 0.5117% 159000 0.2693%9 % 0情况
5877649 99.8863
总表决情况 501312 0.0852% 167700 0.0285%48 % 494500关于拟购买
2.00 董高责任险 其中,中小 5836487 98.8667 通过
的提案 股东的表决 501312 0.8492% 167700 0.2841%7 % 0情况
5885659 99.9384关于《2026 总表决情况 333400 0.0566% 29100 0.0049%60 % 0年中期利润
3.00 其中,中小分配方案》 5867138 99.3859通过
股东的表决 333400 0.5648% 29100 0.0493%9 % 0的提案
情况公司董事郑伟先生、韩一松先生、童俊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莫兆洋先生、葛前进先生、黄安庭先生、王定伟先生、杨启龙先生,作为议案2.00的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周丽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