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股票代码:0024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氧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氧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附表...................................................14
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杭氧股份指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信息披露义指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杭氧股本次权益变动指份股份本报告书指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准则15号》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成立日期1999-11-01
注册资本8024667.9047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正均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
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
经营范围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9-11-01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电话86-10-59618888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资股2123092978326.46%
内资股74936840639.3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股 12376355544 15.42%
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内资股1450980392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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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H股 3921568627 4.89%
内资股16500000002.0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H股 1960784313 2.4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H股 2475271109 3.08%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H股 1960784313 2.44%
其他 H股股东 H股 12667497374 15.79%
合计/80246679047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有无境外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居住地居留权
刘正均董事长、执行董事男中国北京无
李子民执行董事、总裁男中国北京无赵江平非执行董事女中国北京无袁欣非执行董事女中国北京无徐伟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北京无唐洪涛非执行董事男中国上海无邵景春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北京无朱宁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北京有陈远玲独立非执行董事女中国北京无卢敏霖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香港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杭氧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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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00267.HK 5.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601818.SH 8.0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 000685.SZ 8.04%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公路 001965.SZ 5.25%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机电 02722.HK 5.3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大秦铁路 601006.SH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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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杭氧股份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增持提升对杭氧股份的影响力,支持杭氧股份做强做优,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拓展业务合作空间,实现互利共赢,为上市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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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949267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7%。
2025年10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13968400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8917667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0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13968400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购买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东名称拥有权益股拥有权益股份数持股比拥有权益股拥有权益股份数持股比份种类量例份种类量例
中信金融资产 A股普通股 34949267 股 3.57% A股普通股 48917667股 5.00%
合计 A股普通股 34949267 股 3.57% A股普通股 48917667股 5.00%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杭氧股份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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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杭氧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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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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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处。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市公司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公司注册地街8号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变动前持股数量:34949267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变动前持股比例:3.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后持股数量:48917667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8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方式:增持
是否已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否√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不适用√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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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