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 棕榈 公告编号:2026-06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5人,代表
1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3788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70%。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717111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4932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6%;反对6620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3%;弃
权16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8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2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617%;反对662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011%;
弃权16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72%。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503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9%;反对6310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1%;弃
权19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269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92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211%;反对631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23%;
弃权19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66%。
议案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4969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1%;反对6318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0%;弃
权19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68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839%;反对6318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855%;
弃权19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07%。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6560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18%;反对6193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1%;弃
权19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64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44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379%;反对6193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89%;
弃权19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32%。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667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8934%;反对6153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7%;弃
权19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8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56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086%;反对6153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009%;
弃权19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05%。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39077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5%;反对6962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9%;弃
权29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9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96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546%;反对696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513%;
弃权29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41%。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39136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6955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0%;弃
权29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97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02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900%;反对6955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99%;
弃权29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4股份的17.5001%。
议案八:《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889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5%;反对5932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5%;弃
权19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8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78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56%;反对5932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733%;
弃权19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1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赵垯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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