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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7 00:00 查看全文

万里扬 --%

证券代码:002434证券简称:万里扬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59),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截至2025年5月16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万里扬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39801.72元(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万里扬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万里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

(股)的比例(%)

1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38407574429.26

实际控制人的

2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527850004.02

一致行动人

3吴月华实际控制人12316000.09

合计43809234433.37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计划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主体万里扬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在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万里扬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39801.72元(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后序号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38407574429.26%39658814430.21%

2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527850004.02%527850004.02%

3吴月华12316000.09%12316000.09%

合计43809234433.37%45060474434.32%

四、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万里扬集团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

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未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六、备查文件1、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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