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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振华)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姓名:孙振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2023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振华,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干部,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

中冶海外工程有限公司秘书,2012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冶海外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6月至

2020年11月任天津允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允嘉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7月至今任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均

1主动了解议案有关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和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22年7月28日起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未出席备注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

7700本人均有出席。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会议次数亲自列席次数备注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

33会,本人列席3次会议。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本人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未出席董事会提名备注次数次数备次数委员会次数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2次董事会

2200

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有出席。

出席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情况本人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未出席董事会薪酬备注次数次数备次数委员会次数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2次董事会

2200

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有出席。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本人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未出席董事会战略备注次数次数次数委员会次数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2次董事会

2200

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有出席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2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查,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独立董事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023年1月16日(第六同意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2023年4月16日(第六

2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同意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2023年8月12日(第六

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23年10月24日(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相关资产的独立

4同意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意见

3议)2023年12月10日(第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

5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同意

议)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满足年度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

4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以来,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了解行业专业人才的薪酬发展趋势,为公司人力资源做好人才储备提供支持,对公司员工形成有效激励。同时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能对公司员工形成有效激励。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

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经审议和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振华

2024年4月21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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