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东方)
本人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马东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现任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闰土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闰土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闰土股份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闰土股份独立董事所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报告期召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报告期召开出席次数开次数席次数次数数亲自出席次数
6600否22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票赞成。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召开亲自出席次报告期召开亲自出席次报告期召开亲自出席次次数数次数数次数数
113311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2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重要关联交易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3、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年闰土股份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闰土股份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
3认真研读闰土股份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等资料和报告,了解闰土股份的日
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等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会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新规下独立董事履职变化,适应新监管要求。
4、与中小股东沟通。通过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
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闰土股份的评价。
(五)在闰土股份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等有关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高管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有
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资料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沟通顺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
(六)闰土股份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闰土股份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地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4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闰土股份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6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闰土股份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建议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东方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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