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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鑫科技实控人被刑拘后影响显现 关联交易应付二期款项已逾期

证券时报网 2018-07-03 21:05

晨鑫退 --%

晨鑫科技(002447)3月13日曾公告,公司实控人刘德群、原董事长刘晓庆、原高管人员林春霖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虽然晨鑫科技认为上述情况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但是从最新的公告内容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

晨鑫科技7月3日晚针对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披露了一则风险提示公告,称由于交易对方刘德群未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要求刘德群履行退回未支付对价等值部分资产等承诺,追究刘德群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措施。

回溯事由,晨鑫科技于2017年10月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为对价,分四期支付。

按照协议,刘德群应于《资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项计8亿元足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二期款项计1亿元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三期款项计3亿元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全部剩余款项计3.71亿元及期间利息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当中曾特意提及“交易对方违约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根据《资产出售协议》,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为对价,拟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安排,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支付剩余款项而致使交易无法实现的风险。尽管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在《资产出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交易对方因自身支付能力或其他因素未能及时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对价,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坏账,上市公司存在资金被占用的风险。

如今,上市公司之前提示的风险已经开始显现。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刘德群尚未支付本次交易二期款项。晨鑫科技对此表示,必要时将采取诉讼等措施。

根据晨鑫科技3月13日的公告,公司是在3月12日收到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给大连证监局“关于晨鑫科技董监高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报函”的传真件后,才获悉了刘德群、刘晓庆、林春霖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刑拘事宜。彼时, 上市公司无法与刘德群、刘晓庆及林春霖本人取得直接联系。

晨鑫科技6月27日公告称,公司于6月26日获悉刘晓庆已被公安机关允许回到家中。但是公告当中只字未提刘德群及林春霖,更未说明是否已经与两人取得直接联系。

2016年10月,刘德群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一职,其女儿刘晓庆正式成为上市公司新任董事长,上市公司也正式拉开了整体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大文化全面转型的序幕。虽然刘晓庆被看成是上市公司转型的操盘手,但是更多业内人士倾向于认为,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刘德群一直在企业转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晨鑫科技的2018年一季报显示,刘德群和刘晓庆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5.28%和6.98%的股权,系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当中排名第一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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