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证券简称:中原内配公告编号:2026-02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解散并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情况概述2022年8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与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舟景”)、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润”)签订了《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舟景、有限合伙人南通海润
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内”、“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10655.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73.6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52.31%,南通海润认缴出资5071.5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47.60%。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10月27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南通海内、上海公司及上海公司现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南通海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
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鉴于上海公司未能完成《增资协议》中相关的承诺事项,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南通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全部财产份额。2025年12月22日,经多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南通海润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同意以人民币59692336.99元的价格受让南通海润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5071.50万元财产份额。回购完成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10645.10万元,上海舟景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10万元,以上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合伙企业部分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27MQ606T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1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认缴出资额:10655.1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811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人: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9、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份额(万元)认缴出资比
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例0.0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645.1099.91%
合计10655.101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海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
11、其他说明:南通海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情况
鉴于合伙企业投资目的已实现,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2026年4月24日,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散本合伙企业并依法开展清算工作。
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本次清算财产的分配,按以下顺序依次执行:在支付本次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清算费用并清偿本合伙企业全部对外债务,包括上海舟景应收而尚未实际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向上海舟景以现金方式返还其全部认缴出资本金10万元,之后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全部上海公司股权,以股权实物分配方式分配给中原内配;同时,将上述各项清偿与返还完成后本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剩余货币资金,一并分配给中原内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合伙企业清算工作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清算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本次投资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该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解散暨清算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