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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受让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48证券简称:中原内配公告编号:2025-04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优化资产配置,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0元价格受让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作通财”)持有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空天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对应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的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或“合伙份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河南空天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EU4CBN2C

3、成立日期:2025年9月6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305号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序出资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号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财产份额财产份额(万元)(万元)

普通合伙人、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

1货币100.000.05%100.000.05%

基金管理人公司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2有限合伙人货币85700.0042.85%64700.0032.35%(有限合伙)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

3有限合伙人货币85700.0042.85%45700.0022.8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28500.0014.25%27500.0013.75%

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

5有限合伙人货币--20000.0010.00%

限公司

6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有限合伙人货币--20000.0010.00%

7有限合伙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10000.005.00%

8有限合伙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币--6000.003.00%

9有限合伙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5000.002.50%

10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有限合伙人货币--500.000.25%

公司

11焦作市迈科冶金机械有限公有限合伙人货币--500.000.25%

合计-200000.00100.00%200000.00100.00%

10、河南空天产业基金本次份额变动前后其他合伙人不属于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其关联方。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投资,未在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任职。

12、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13、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于2025年9月6日成立。截至目前,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人已实缴出资2.81亿元人民币。

14、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15、公司受让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手方及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转让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46LXWM81

3、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4、主要经营场所: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2830号106室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8、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合伙人出资情况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

有限合伙人焦作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0%

有限合伙人河南通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4%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都申瑞启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0.66%-3-合伙)

合计100.00%

说明: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通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焦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

10、焦作通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焦作通财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人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

为焦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焦作通财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1、焦作通财原持有河南空天产业基金857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合伙份额,本次转让5000.00万元未出资份额给公司,转让16000.00万元未出资份额给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不存在利益安排。转让上述份额后,焦作通财仍持有河南空天产业基金647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合伙份额。

12、焦作通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焦作通财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二)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7120593

4、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4-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

融中心(一期)8号楼 2305-1C

6、法定代表人:王彦奇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5.00%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00%

合计100.00%

说明:河南省财政厅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

股权和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省财政厅为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10、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1、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5-1、企业名称: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EL3BXK1B

3、成立日期:2025年6月6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中原路1365号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

4号楼 A座 A416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焦作市国资控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出资情况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焦作市国资控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5%

有限合伙人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9.95%

合计100.00%

说明:焦作市国资控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焦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

10、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人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为焦

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6-系。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1、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9FGDJT81

4、成立时间:2020年7月28日

5、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号厂房 A区 3

楼302室

6、法定代表人:申雯娟

7、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7-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焦作市城乡

100.00%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合计100.00%

10、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1、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5672852706

4、成立时间:2011年1月5日

5、注册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南侧、金沙路北侧,焦作谙

拓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6、法定代表人:刘国富

7、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高速公路、高等级收费公路、桥梁的开发、建设、运营、管护;公路、铁路及交通配套设施服务,汽车配件销售等交通相关产业投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整理、收储、开发及房地产-8-开发业务投资;旅游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广告等服务业。(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00%

河南省财政厅10.00%

合计100.00%

说明: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焦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

10、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1737644472

4、成立时间:1997年2月25日

5、注册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2811号焦作市腾云数字经济

产业园南区 1号楼 A栋 9—12层

6、法定代表人:崔志刚

7、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

肥料生产;农药零售;牲畜饲养;生猪屠宰;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特

-9-定印刷品印刷;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类种植;薯类种植;

豆及薯类销售;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油料种植;中草药种植;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洗车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纸制品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休闲观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00%

河南省财政厅10.00%

合计100.00%

说明:焦作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焦作市财政局控制的下属企业。

10、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19115730E

4、成立时间:1999年12月21日

5、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6、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7、注册资本:119043.2569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李世江10.29%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3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9%

其他股东85.53%

合计100.00%

说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10、公司独立董事梁丽娟同时担任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除前述情况外,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11-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173472241R

4、成立时间:1998年8月20日

5、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6、法定代表人:和奔流

7、注册资本:238424.8056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

品)的生产、销售;铁肥销售;硫酸60万吨/年的生产(生产场所:中站区佰利联园区

内)、销售(仅限在本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硫酸);氧化钪生产;设备、房产、土地的租赁。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许冉20.95%

谭瑞清8.27%

王霞5.30%

其他股东65.48%

合计100.00%

说明:以上数据来源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12-10、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3960448691

4、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5、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中原路南段3688号

6、法定代表人:田永平

7、注册资本:10374.8833万元人民币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珠宝首饰批发;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

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科技指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田永平47.19%

田蜜蜜27.03%

田香8.67%

-13-田稼铭4.82%

田甜4.82%

海南躬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

豫信泛半导体(河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有限合伙)

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6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45%限合伙)

合计100.00%

10、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焦作市迈科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52298110D

4、成立时间:2003年7月24日

5、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山阳路6123号

6、法定代表人:刘莹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14-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刘大圣54.00%

刘莹36.00%

谢金萍10.00%

合计100.00%

10、焦作市迈科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焦作市迈科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转让方):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1(受让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受让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3(受让方):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乙方”)

标的企业: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标的企业”)为一家于

2025年9月6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甲方为标的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本协议经各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财产份额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标的企业出资情况及合伙人结构

-15-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标的企业全体合伙人名称、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额等信息如下:

认缴出资额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财产份额(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

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货币0.05%金管理人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

有限合伙人85700货币42.85%

伙企业(有限合伙)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有限合伙人85700货币42.85%

合伙)

有限合伙人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8500货币14.25%

合计-200000-100%

(二)标的份额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百分之五)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未实缴出资额10000万元(下称“标的份额1”)转让给乙方1,将

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百分之三)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未实缴

出资额6000万元(下称“标的份额2”)转让给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

2.5%(百分之二点五)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未实缴出资额5000万元(下称“标的份额3”)转让给乙方3,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份额。

2.标的份额1、标的份额2和标的份额3的转让价款均为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

(三)工商变更登记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促使并配合标的企业办理标的份额转让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企业及时且不晚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份额交割

交割日【系本协议签订之日】。

(五)费用与开支

各方应承担各自在本协议和所有相关文件以及有关交割的编制、谈判、签订

-16-和履行过程中的开销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并按照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各自支付本身的税项。

(六)承诺与保证

1.各方均保证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具备签

订本协议的行为和权利能力。

2.甲方均确认其已按照中国法律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标的份额转让

取得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或取得有效授权,履行必要法定程序,各方均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法规、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规定或所签协议约定的情形。

3.甲方保证对标的份额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设定质押、抵押、司法冻

结或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其他事由,甲方未就标的份额与其他方达成有关回购、兜底、保证等类似安排或设定其他义务。

4.乙方就甲方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份额情况(含未实缴出资情况)完全知情并接受。

5.乙方确认并同意,交割日后甲方不再承担本次交易涉及标的份额对应的合

伙人义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

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7-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受让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后,将与其他合伙人签署《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立目的

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合伙成立及期限

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全部程序。有限合伙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10】年。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存续期2年。

(三)投资期与回收期

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完成在协会备案之日起算,至满七(7)年之日为本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之后的存续期为“回收期”。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适当延长投资期或回收期,但最多不超过2年。回收期内本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投资,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及经合伙人会议批准的除外。

(四)认缴出资额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亿元(大写:贰拾亿元整),全部为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

(五)缴付出资

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应依据基金登记备案要求及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出资。

(六)基金管理人及管理费标准

-18-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在存续期内,本合伙企业以计费基础的合计1%/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计费基础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

(七)投资方式、方向及地域

1、投资方式:以参股投资为主,以未上市企业股权直接投资为主,兼顾合

法合规前提下其他形式的投资,包括设立专项投资载体、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等方式。可采用普通股、优先股、法律法规允许的可转债、股加债等依法合规的单一或组合方式进行投资,其中投资可转债类型为私募(非公开发行)可转债,需要向被投资的公司提供私募可转债时,根据被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再进行研究决定,私募可转债总体规模不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本基金主要投资火箭、卫星材料和零部件以及航空航天产业链优质项目。

2、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做被投企业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投资后因被投企业股

权调整等原因被动超过相关比例的情形或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同意调整投资比例的除外。

3、本合伙企业的待投资现金、待分配现金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有效控制风

险、保持流动性且不违反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可以投资于:

国债、各商业银行存款等固收类理财。

(八)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由四名委员组成,人选由普通合伙人和本协议载明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确定,焦作市高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一名委员,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推荐一名委员,焦作瀚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投委会的议事规则由合伙人会议审定。

投委会设主任一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投委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有审议事项需全体投委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19-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审议关联交易时以利益回避方之外的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九)收益分配

按照“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进行分配,进行返本、分利时按照届时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每次分配时,在预留和扣除应缴纳、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可分配收入应按以下顺序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实缴出资:按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金额;

(2)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之后,如有余额,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划分,并将划分给某一合伙人的部分全部向该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以下简称“合伙人之投资优先回报”),直至该合伙人就其按照前述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均已实现年度8%的单利(按照每次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到位之日(含)起算到各该分配之日(不含)为止);

(3)80/20分配:之后,如有余额,分配给基金管理人20%,其余80%按照截至每次分配时点的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适用法律要求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十一)亏损和债务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二)会计及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

-20-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记账工作交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审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十三)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可依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而退出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

有限合伙人非通过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权益的方式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将有限合伙账面财产用于退还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以及按照约定将该有限合伙人应享有但尚未实际取得的合伙企业收益对该退伙人予以分配。具体退伙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定并执行。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非自然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但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资格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但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向第三方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十四)协议修改

对本协议的修改,应经普通合伙人和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

-21-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的优势和资源,通过产业协同、资源整合与财务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优化资产配置。同时提高公司外延式投资灵活性和投资效率,控制整体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不能成功设立、基金合伙人未能按约定

出资到位以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设立、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七、其他事项

1、公司所受让的标的份额未实际出资,故标的份额受让价格为零。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持有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比例低,公司仅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不构成控制,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份额进行确认和计量,会计处理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22-5、公司应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2、《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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