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证券简称:中原内配公告编号:2026-01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343800.61元,母公司净利润229920892.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992089.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40513507.45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76493253.98元,加上2025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562666.9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79511723.8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117681929.20元。本次预计分配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75%。
如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
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7681929.2076493253.9876493253.9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409343800.61203907157.98310697786.66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2350079872.0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1779511723.8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270668437.16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307982915.08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270668437.16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
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