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4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 8月 26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 9月 23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06人
4、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50.00万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5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6年 7月 27日至 2026年 8月 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 8月 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 8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 8月 26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50.0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5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206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划公告时公(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薛亚辉 董事长、总经理 150 7.69% 0.25%
2 党增军 副董事长 20 1.03% 0.03%
3 王中营 董事 80 4.10% 0.14%
4 刘治军 董事、副总经理 40 2.05% 0.07%
5 熊晓华 职工董事 40 2.05% 0.07%
6 邹悟会 总工程师 40 2.05% 0.07%
7 王金艳 财务总监 20 1.03% 0.03%
8 朱会珍 董事会秘书 20 1.03% 0.03%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198人) 1540.00 78.97% 2.62%
合计(206人) 1950.00 100.00% 3.31%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 50%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 50%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2026年营业收入 2026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不低于 47.06亿 不低于 46.48亿元。 元。
2026年和 2027 2026年和 2027
2027 年两年累计营业 年两年累计营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
收入不低于 收入不低于
103.54亿元。 101.56亿元。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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