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5-06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已于2025年12月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自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8132.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序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号
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
137309.2136189.21
生产建设项目序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号
2光电传感及智能健康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9011.3719011.37
3 智慧家居显示及Mini 背光模组建设项目 11818.62 11818.62
4智能车载器件及应用建设项目5353.285353.28
5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15759.9115759.91
6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99252.3998132.39
调整后: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调减募集资金总额1120.00万元,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12.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序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号
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
137309.2136189.21
生产建设项目
2光电传感及智能健康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9011.3719011.37
3 智慧家居显示及Mini 背光模组建设项目 11818.62 11818.62
4智能车载器件及应用建设项目5353.285353.28
5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15759.9114639.91
6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99252.3997012.39
注:本次发行之预案董事会召开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共计
1120.00万元,系公司受让的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0.00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认缴权及实缴资金,上述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已在本次募
投项目“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按需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温济虹、李泽华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相应修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