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喻朝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人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参加工作开始,一直从事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税务、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体工作履历包括:2008年至2009年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公司担任会计,
2010至2012年在湖北洪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3至2021年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审计经理、项目负责人。
2022年至今任湖南和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2月,经公司股
东会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本人未在除本公司外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通讯/视频是否连续两会议类应出席次现场出席委托出方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投票情况型数次数席次数数席会议全部投赞董事会104600否成票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均通过现场方式列席参加。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和列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经核查,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合法合规。
会前,我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各项会议议案的背景信息、核心内容,深入掌握重大事项的详细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我对每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交流,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合理化专业意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依法行使表决权。经认真审议,本人对2025年度所有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2025年召开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88提名委员会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主任委员职责,本年度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有序推进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其中,组织召开年报沟通会3次,重点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流程推进、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研讨;召开定期会议3次,常态化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针对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财务负
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召开专项审议会议,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全面核查,审慎发表明确审议意见,保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规。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全程参与相关审议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逐一核对确认,细致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同时严格审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确保薪酬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针对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核心岗位人选事项,召开专项审议会议,对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等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人选资质,确保提名事项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切实履行提名审核职责。
四、关注重点事项的情形
1、关联交易核查:未发现公司与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
2、承诺履行: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变更或豁免情形;
3、收购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4、定期报告核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遗漏,
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5、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
6、人事与财务: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换届选举,续
聘了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7、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未发生非财政部规定范围之外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开展现场工作,切实提升履职实效。现场办公时间15天以上,除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会议外,还多次在年报及半年报工作期间到公司财务部、财务审计办公室进行现场办公,多次到公司生产基地开展调研工作,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超过15天。现场办公重点围绕财务核算真实性、内控流程完整性、业务合规运营等领域,实地查看公司财务记账凭证,详细了解财务核算细则、内部审计具体执行情况。同时,现场监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切实发挥监督把关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营、防范经营风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现场核查、定期沟通等多种履职方式,持续关注公
司财务管理规范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业意见,筑牢投资者权益保护第一道防线。
2.坚持审慎决议。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类重大议案,严格审核相关材
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及合规性,细致核查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理、贴合全体股东利益,杜绝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发生。
3.做好年报督导。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严格依据证监会、深
交所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督导职责,对年报关键财务数据、审计意见及披露内容进行独立复核,保障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总结与展望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规范推进相关各项工作,严把合规关,积极开展现场调研履职,强化监督实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后续,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严格履行各项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与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独立董事:喻朝辉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