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软科技
股票代码:0024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细兵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65号楼中国卫星通信大厦B座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吴加兵
住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软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软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得兴投资指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吴细兵、吴加兵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指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而发生的权益变动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号准则》指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吴细兵姓名吴细兵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1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65 号楼中国卫星通信大厦 B 座 9 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吴加兵姓名吴加兵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2129196107******
住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注: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该次权益变动,自该次权益变动至今吴细兵原一致行动人申得兴投资和吴剑锋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吴加兵为吴细兵的兄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吴细兵及吴加兵系一致行动人。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歉公告》(2025-035),吴加兵先生承诺,尽快购回其违规减持的公司股份共计169900股(以169836股取100股的整数倍),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且在回购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根据吴加兵先生上述股份购回承诺,除本次权益变动已购回股份外,其尚余
2700股公司股份未增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及上述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而发生前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的期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吴细兵404511234.97941%404511234.97941%
吴加兵1000.00001%1673000.02059%
合计404512234.97943%406184235.00001%
总股本812367126100%812367126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97943%增加至
5.00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情况吴加兵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股份1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6%。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增持数量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增持比例(元/股)(股)
吴加兵集中竞价2025年9月12日5.92-5.931425000.0175%
吴加兵集中竞价2025年9月26日8.78100000.0012%
吴加兵集中竞价2025年9月30日7.42147000.001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细兵先生于2025年8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离职后六个月内股份锁定。
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40618423股股份,其中
22525023股被司法冻结、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股份40451123股;另外,
吴加兵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承诺,尽快购回其违规减持的公司股份共计
169900股(以169836股取100股的整数倍),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
得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且在回购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再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8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前次2025年8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细兵年月日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加兵年月日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在地
股票简称 华软科技 股票代码 002453.SZ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
吴细兵北京市海淀区****
人(一)名称务人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
吴加兵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人(二)名称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0451223股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97943%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务人拥有权益变动数量:40618423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5.00001%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1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是否在二级市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不适用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不适用准
15(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细兵
签署日期:年月日
16(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加兵
签署日期:年月日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