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聘请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中兴华在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履职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拥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其中,532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中兴华的业务收入为20.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2亿元。中兴华出具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客户数量为169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中兴华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兴华存在因执业行为而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督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督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资质合规有效,其在履职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