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公司简称:松芝股份公告号:2026-02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6285816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51400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
626230200股。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246040.00元;
(2)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份250492080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5246040.00/628581600*10=1.992518
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0492080/628581600*10=3.985036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518元/股)/(1+0.3985036)。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0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04月2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1)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2351400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24604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成功实施,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达到219180570.00元。
(2)以总股本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51400
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250492080股。若本次转增股本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879073680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分派的实施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8581600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51400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28581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7907368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0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0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0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册107*****031陈福成
208*****519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08*****097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8*****055深圳市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5月07日至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本(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12283840.20%49135417197380.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735321699.80%25000072687735394299.80%
三、总股本628581600100.00%250492080879073680100.00%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7907368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
每股收益为0.28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5246040.00/628581600*10=1.992518
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0492080/628581600*10=3.985036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518元/股)/(1+0.3985036)。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睿
咨询电话:021-52634750-1602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