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公司简称:松芝股份公告号:2026-00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类别2026年预计2025年金额
销售商品、采购
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4100.003041.79商品及提供劳务
注: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购买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50%股权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因此,上表中金额为2025年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但在交割完成前并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合同签截至披关联交易关联交关联交易订金额露日已上年发生关联人类别易内容定价原则或预计发生金金额金额额向关联人销售商销售商
厦门金龙品、提供市场定价3600.00238.430.00
品、提供汽车空调劳务劳务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
市场定价500.0028.870.00采购商品品
合计4100.00267.310.00
注: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购买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50%股权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因此,上表中金额为2025年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但在交割完成前并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属于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805-809号法定代表人:欧阳玮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空调、工业空调及汽车零部件。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9219.15万元,净资产
14081.3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9129.43万元,净利润2319.6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关联法人
序号参股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1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5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上述企业的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且公司持有上述公司50%股权,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发生的交易,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带来积极作用。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
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