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3月3日)至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
(2025年3月31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13.7712.23-11.18%(元/股)深证成指
10649.5910504.33-1.36%
(399001.SZ)光学元件
3708.133429.40-7.52%
(850833.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9.82%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3.67%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辉邵熠黄涛刘阳洁张致毅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杜由之田正之钟强崔家兴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平长春
法定代表人: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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