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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欧菲光 --%

证券代码:002456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26-05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

司28.246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35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关于守法、诚二、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信情况的承三、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诺函法行为。

四、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五、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上市公司

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关于提供资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料真实性、准

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确性和完整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性的承诺函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1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三、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关于符合向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行股票条件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的承诺函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关于不存在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内幕交易的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承诺函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

上市公司董关于守法、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

事、高级管信情况的承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理人员诺函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

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

第2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

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

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关于提供资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

料真实性、准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确性和完整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性的承诺函

五、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不关于不存在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内幕交易的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承诺函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第3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上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拟公关于本次交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易摊薄即期挂钩。

回报采取填

六、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补措施的承

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的,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诺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本次交易终止。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关于本次交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股份

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减持计划的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承诺函

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关于守法、二、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上市公司控诚信情况的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股股东

承诺函三、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四、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第4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五、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关于提供资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料真实性、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四、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整性的承诺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函五、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关于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内幕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承诺函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一、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易摊薄即期二、本公司承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

第5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回报采取填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的,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补措施的承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本承诺或拒诺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新规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2)本次交易终止。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关于保持上做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市公司独立

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独立,不从事任何影响性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规范关联交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易的承诺函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公司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或由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企业,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关于避免同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业竞争的承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

诺函

(2)如果本公司或由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从

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

第6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3)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

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4)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公司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关于本次交二、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上市公司控

易期间股份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公司在本次股股东及其

减持计划的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一致行动人承诺函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目前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一、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

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

关于守法、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诚信情况的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承诺函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资

上市公司实料真实性、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际控制人准确性和完承诺函”整性的承诺函关于不存在

内幕交易的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函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减持计划的函”承诺函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

关于保持上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市公司独立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性的承诺函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

第7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

财务方面独立,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的,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关于本次交

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易摊薄即期任。

回报采取填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补措施的承

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诺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2)本次交易终止。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二、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

规范关联交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易的承诺函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三、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由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企业,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关于避免同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

业竞争的承(2)如果本人或由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从事与

诺函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3)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第8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4)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股份(下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增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关于股份

三、若本承诺函出具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若相关股份锁定的法律、锁定期的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根据变承诺函

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

四、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

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五、本公司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持有的微电子28.2461%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对应的投资价

款已经全部足额支付完毕且不存在虚假或抽逃出资的情形,本公司取得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南昌产盟本公司取得标的资产涉及的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且真实、有效,并履行了所需的全部审批、评估、备案及其他必要程序(或取得合法有效的豁免),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权益,包括但不

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关于标的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资产权属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公司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的承诺函利。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

行使交易标的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

五、本公司承诺根据届时相关方签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交易协议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

六、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9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关于诚信、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守法的承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诺函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

现阶段必要的信息,不存在依法应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关于提供机构提供而未提供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资料真实四、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不

性、准确性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和完整性五、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的承诺函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关于不存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在内幕交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易的承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函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10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本公司不存在关于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公司具有相关法

资格及关律法规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相应权利、联关系的承担相应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说明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投资欧菲微电子系股权投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关于投资

议、约定或达成其他安排。

欧菲微电

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子(南昌)

28.2461%股权系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正常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应披露而披

有限公司

露的协议、约定或达成其他安排。

有关事宜

三、本公司确认并承诺,上述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的承诺函

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关于提供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资料真实

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准确性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完整性

三、本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的承诺函

南昌市液现阶段必要的信息,不存在依法应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化石油气机构提供而未提供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公司、江四、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不

西昌恒建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筑工程公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一、南昌产盟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南昌产盟在本次

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股份(下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登记至南昌产盟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关于穿透

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南昌产盟的股权,本锁定的承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诺函

三、若南昌产盟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第11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四、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

关于守法、诚信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情况的承诺函

业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

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

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关于提供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本公司保证为本

真实性、准确性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和完整性的承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

诺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欧菲微电子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本公司保证本次交

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

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

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关于不存在内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幕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函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

第12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明不真实,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作为标的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

关于守法、诚信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情况的承诺函(下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三、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

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欧菲微电子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董事、监事、

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高级管理人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员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

关于提供资料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真实性、准确性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和完整性的承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诺函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六、

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

第13页/共14页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关于不存在内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幕交易的承诺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背上述相应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第14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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