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25-07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752411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元/股。
2021年8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2021年8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
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19笔(7个特定投资者),金额总计为3529999976.64元。
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第1页/共14页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发行价格6.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352999997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12973.91元且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587002.73元。其中计入股本5675241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947062890.73元。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本年度已使
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5585839.26元,其中本年度收入净额为6878.9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60172841.99元,其中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000元,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0172841.9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第2页/共14页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9月23日,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
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及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余额(含利息收入)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15600456316400008869633.2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020000100000254713518266.3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443066168013002985063300448044.6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41020800040068875336897.77
合计310172841.99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3页/共14页2025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7月
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3)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
第4页/共14页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不存在超募资金。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69%。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第5页/共14页(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2、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
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6页/共14页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第7页/共14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51458.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55375.6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55375.6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15.76%是否已改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进度(%)(3)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总额(1)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分改变)总额(2)=(2)/(1)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是151458.7096083.02----不适用不适用否
2、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是-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
3、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
是-55375.68----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4、补充流动资金否200000.00200000.002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51458.70351458.70200000.0056.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
第8页/共14页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重新论证并进行延期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无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无况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况
2、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第 9页/共 14页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无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情况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
第10页/共14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无及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或其他情况
第11页/共14页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改变后的项目本年度实际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度(%)(3)=定可使用状可行性是否发投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
总额(1)(2)(2)/(1)态日期生重大变化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
96083.02----不适用否
项目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
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0.00----不适用否头产线项目线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
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
55375.68-----不适用否
升级扩建项目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
合计151458.70------
1、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体项目)
额为20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69%。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第 12页/共 14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2、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
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高像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重新论证并进行延期调整。详细内容体项目)
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对“高像素光学镜第 13页/共 14页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14页/共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