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证券简称:青龙管业公告编号:2025-031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5月14日下午3:00。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斌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05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75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1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683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1%。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1项提案,提案1至提案9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10、提案1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提案7、提案9、提案1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3205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92%;反对股数2594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3%;弃权股数2593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70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65%;反对
2605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68%;弃权28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231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7%;反对
255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8%;弃权2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02731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2%;反对
3082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8%;弃权2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54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4%;反对
2631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1%;弃权27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79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96%;反对2631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62%;
弃权27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2%。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6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88%;反对
2593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3%;弃权3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31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93%;反对
2653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9%;弃权2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5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938%;反对2653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38%;
弃权2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2879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
2869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8%;弃权3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2493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9%;反对
3166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0%;弃权3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17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反对3166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54%;
弃权3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1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91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56%;反对
2613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4%;弃权2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9969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81%;反对
60092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60%;弃权8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9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49%;反对6009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073%;
弃权80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春芳女士、黄玖立先生、王力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