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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战淑萍)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6 00:00 查看全文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战淑萍)

本人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届满离任,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及2026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战淑萍,195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兼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合法有效。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议情况报告期召开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列席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参加董事会事会会议次会会议次次未亲自次数次数议次数会议次数数数出席会议

109100否1另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列席了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有关换届选举的股东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

经认真审议,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就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利用会计专业知识充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激励基金分配方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列议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控股股东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

项、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

安排、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通过现场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认真听取其对公司治理、经营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1)注重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到公司、子公司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现场办公,共计工作时间15天,期间本人除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阅读管理层报送信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听取高管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与中

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职,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并运用会计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2)积极参加培训

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注重持续提升自身专业发展、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知识储备,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等广泛主题。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支持与有效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有效支撑本人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本人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形成意见,促进公司合规运作和良性发展。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序号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易预计的议案》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2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提供财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控股股东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交易的议案》告编号:2025-092,公告日期:2025年

10月28日)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涉及关联交易的

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3.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职务调整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务调整后的高管职务,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现行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与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持续完善治理,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制度的制定进一步从机制上规范和加强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6.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7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8月1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能够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

7.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个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履历等材料进行了审议。经核查,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新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8.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6)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任职期内

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与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期盼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效益,同时继续加强对行业发展、资本市场新动向的研究和把握,实现公司稳健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战淑萍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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