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晶澳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3-181

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1937401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1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23135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

314265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361572438股,占公司有表

1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7392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564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8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股东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67662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8%;反对327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44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4%;反对327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474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69%;反对5992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1645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2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261%;反对59926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7391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9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562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9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4377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反对3024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8548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6%;反对3024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潇寒王玉山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4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