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7人,代表股份175156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7287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71人,代表股份
17868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8%。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4人,代表股份178683457股,占公司有
1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09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弃权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21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8%;反对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4%;弃权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44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4%;反对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弃权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7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6%;反对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4%;弃权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9%。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26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反对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弃权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38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2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6%;弃权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0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16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1%;反对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0%;弃权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5、审议通过《关于<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5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反对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弃权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7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3%;反对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6%;弃权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1%。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54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2%;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76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1%;反对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5%;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5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3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1%;反对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弃权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6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8%;反对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3%;弃权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8.01《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53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54%;反对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13%;弃权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661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43%;反对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58%;弃权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0%。
8.0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78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93%;反对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75%;弃权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0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02%;反对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4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99%;弃权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8.0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749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74%;反对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77%;弃权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87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19%;反对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23%;弃权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51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4%;反对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2%;弃权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64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5%;反对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弃权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 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49388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5%;弃权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1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5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2%;反对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5%;弃权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3%。
10.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 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49419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7%;反对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4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5%;反对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王浩霖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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