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珏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拥有多年法律领域从业经历。曾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及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现任上海环仲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及律师。同时担任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案例研究与开发中心《企业出海案例集》编委会委员,产业转移促进中心(商务部上海基地)特聘讲师等,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董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陈珏1100否1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本人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汇报2025年度审计计划等相关事项。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审计
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安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确定的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审计工作,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回应中小股东关注问题。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同时采取现场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线上交流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监管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可能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为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就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与管理层沟通,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积
极主动学习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珏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