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KPMG Huazhsehn nLjLi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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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3119号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晶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共3页
KPM 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3119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续)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晶澳科技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第2页,共3页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向1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为 21.3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9245282.95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60754708.5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79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9245282.95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518048.5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441314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914105205.00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65021.67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5160754708.5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419516.39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087994.02
减:发行相关费用2518048.5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60385847.20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6740986.42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152315.1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465021.67
第1页(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430 号)的核准,2022 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38262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5.28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1320754.63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2] 第 ZB1062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99999985.28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1320754.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743826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894296606.65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1401056.45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4968679230.6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424092.3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64549615.72
减: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357365471.18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787179.6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1401056.45
(三)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注册,2023年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4428875.49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935878824.51元。
第2页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4428875.49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030798.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848025.97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857079.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8935878824.51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031888.28
加:其他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357365471.18
减: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030798.54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862388306.43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857079.00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0年9月24日,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母公司晶澳太阳能、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第3页2021年,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义乌晶澳、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义乌晶澳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5年12月26日,本公司、义乌晶澳、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义乌晶澳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修改为:仅用于义乌晶澳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共11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3年7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晶澳太阳能”)及控股
子公司扬州晶澳(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和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家庄胜利北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包头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八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共14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第4页2024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原计划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扬州晶澳(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
施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变更后将通过逐层增资至扬州晶澳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其中,尚未提供扬州晶澳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6亿元将以现金的形式逐层增资至扬州晶澳,该增资事项需要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规范曲靖晶澳太阳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5年12月
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曲靖晶澳太阳能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修改为:仅用于曲靖晶澳太阳能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义乌晶澳太阳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81118010116007349364465021.67科技有限公司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合计4465021.67
以下账户于2025年12月26日变更为临时补流专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活期专户1208020029093131965有限公司
第5页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专户572010100101684881已销户石家庄跃进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活期专户138390000013000108767已销户邢台分行营业部技股份有限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司活期专户75170188000799479已销户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活期专户13050165780800003763已销户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0406001329300411182105960.44晶澳太阳能有公司宁晋支行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活期专户50238001040037964已销户公司宁晋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晶澳(扬州)公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活期专户6349279181.12太阳能科技有支行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110802022910027429585.21公司扬州琼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81118010113009316981787592.83曲靖晶澳光伏石家庄分行营业部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87490051541011149507416.85曲靖翠峰支行曲靖晶龙电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专户15002022088808已销户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合计51401056.45
第6页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5513018800450240233103.29司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1305016578080000474913912.68司宁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5023800104004139613555.30司宁晋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晶澳太阳能活期专户10157511343534816.91晋支行科技股份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活期专户0406001329300507549199544.68司宁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121909303410806655949.63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640539888403676.93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572010100101795301356084.99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8111801013601117353353216.14晶澳太阳能家庄分行营业部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活期专户450100788014000043232000.94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包头晶澳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阳能科技有活期专户4729004444103020.01头分行营业部限公司
晶澳(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专户110802022910030925170899.61
州)太阳能司扬州琼花支行科技有限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101545010400084510.22司司扬州八里支行曲靖晶澳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
阳能科技有活期专户87490068581011135720317.67靖翠峰支行限公司
合计37857079.00
以下账户于2025年12月26日变更为临时补流专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活期专户15154666666693
第7页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185412837.78元,其中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69919577.09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39822723.31元,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975670537.38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586843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11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80号、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81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204647.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2年4月15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4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5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3年7月14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28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8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截至2025年7月1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7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2025年7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4465021.67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24465021.67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0.47%。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第9页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50亿元,使用 2021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截至2025年7月1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7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5年7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51401056.45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1401056.45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1.03%。
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736.55万元,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使用,本公司将保留“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本公司将保留“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10页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使用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亿元,截至2025年7月1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7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使用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3.5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7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37857079.00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437857079.00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
4.90%。
第 11 页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和“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本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已具备满产条件,于 2025 年 6 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本公司将保留“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用于永久补流。
第12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674.1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23年9月18日,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9月25日,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86740986.4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
2024年8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本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736.55万元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
第13页2024年10月8日,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736.55万元已全部投入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4. 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
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 14 页5. 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6. 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
2025年8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用于永久补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经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按照上述用途使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第15页用专告报计审供仅用使告报计审供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