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现对报告期内关于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保持行业头部企业地位
在全球能源转型推动清洁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基于在太阳能光伏行业的长期积累,构建了集光伏硅片、电池、组件、储能系统、电站开发运营以及光伏专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依托这一综合性产业平台,公司旨在为全球客户提供具备高功率、高可靠性和高发电收益特性的系列光伏产品,并结合储能技术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续为全球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提供稳定支撑。
凭借产品可靠性、技术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全球化布局及稳健的经营管理,公司已成为全球市场值得信赖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合作伙伴。
2025年度,公司发挥自身的全球市场营销服务网络优势和品牌优势,电池
组件出货量 69.563GW(含自用 157MW),其中组件海外出货量占比 51.29%,出货量连续多年处于行业第一阵营。
但受近年来光伏主产业链各环节产能集中释放导致阶段性供需失衡的影响,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各环节主要产品价格对比同期整体承压下行,同时国际贸易
1保护政策加剧,导致公司组件销售均价和盈利能力同比下降,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2871.3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826.01万元。
二、创新驱动,助推技术创新迭代突破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设有晶硅、电池、组件、储能等多领域研发中心,构建了全链条、多维度的研发体系,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汇聚全球创新智慧,打造技术创新合力。
2025年度研发投入29.58亿元,占营业收入6.02%。截至2025年末,公司
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286项,其中发明专利1249项,形成覆盖电池、组件、系统解决方案的完整专利矩阵,构建起坚实的技术护城河。
在电池技术领域,多项核心晶硅电池技术实现突破,公司 n型倍秀(Bycium+)电池量产转换效率最高突破27.5%。
三、数智赋能,打造高效运营体系
公司持续部署并完善一系列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并依托 AI技术,推动各系统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和供应链管理的可视化。数智化转型的深度落地,不仅大幅提高产线产出,优化生产成本,更有效提升产品性价比,进一步强化产品的全球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5年底,公司奉贤、合肥、邢台、包头等核心生产基地先后跻身工信部“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榜单;宁晋、奉贤、扬州等基地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其中奉贤基地更是成为光伏行业首批跻身工信部智能制造“卓越级”标杆企业名单的标杆基地,彰显公司数智化与精益制造的行业地位。
四、投资者为本,强化投资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04377股,最高成交价为14.236元/股,最低成交2价为13.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7199530.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五、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以及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遵循最新的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0余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步优化内部治理架构,按规定取消监事会设置。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健全完善,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荣获“A”级。
在坚持合规信披的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投资者交流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参加券商策略会等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日常交流,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认真听取并向管理层传达投资者的建议。
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方式与投资者交流经营发展情况。
未来,公司仍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努力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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