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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5 查看全文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 n Avenue 东长安街 1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 g.com/cn 网址 kpmg.com/cn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2911号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

晶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共3页

KPM 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 (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2911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续)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晶澳科技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第2页,共3页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向1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为 21.3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9245282.95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60754708.5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79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9245282.95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518048.5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441314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914105205.00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54066.04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5160754708.5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288983.67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087994.02

减:发行相关费用2518048.5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490466270.11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20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6740986.42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152315.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54066.04

第1页(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430 号)的核准,2022 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38262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5.28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1320754.63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2] 第 ZB1062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99999985.28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31320754.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743826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894296606.65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98466.7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4968679230.6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333308.11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424726892.41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4500000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100000000.00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787179.6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498466.70

(三)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注册,2023年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4428875.49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935878824.51元。

第2页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4428875.49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030798.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848025.97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1881221.24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8935878824.51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750964.32

加:其他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00.00

减: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030798.54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886717769.05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120000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1881221.2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0年9月24日,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母公司晶澳太阳能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第3页2021年,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义乌晶澳、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共11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3年7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晶澳(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和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八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平安银行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共14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原计划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扬州晶澳(于2024年8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

施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变更后将通过逐层增资至扬州晶澳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其中,尚未提供扬州晶澳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6亿元将以现金的形式逐层增资至扬州晶澳,该增资事项需要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第4页以上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专户120802002909313196549165.11义乌晶澳太阳能限公司义乌分行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81118010116007349362204900.93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合计2254066.04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活期专户572010100101684881已销户家庄跃进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晶澳太阳能科活期专户138390000013000108767已销户台分行营业部技股份有限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专户75170188000799479已销户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专户13050165780800003763已销户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0406001329300411182106604.41晶澳太阳能有司宁晋支行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专户50238001040037964已销户司宁晋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晶澳(扬州)活期专户63492791811702.57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太阳能科技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活期专户11080202291002742951055963.63司扬州琼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81118010113009316981777534.02曲靖晶澳光伏家庄分行营业部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

活期专户874900515410111546662.07靖翠峰支行曲靖晶龙电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活期专户15002022088808已销户材料有限公司家庄分行

合计3498466.70

第5页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人民币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5513018800450240233079.63司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1305016578080000474913902.76司宁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5023800104004139613905.41司宁晋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晶澳太阳能科活期专户10157511343534797.19晋支行技股份有限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活期专户0406001329300507549199941.69司宁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121909303410806654623.21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640539888389669.05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572010100101795301354379.18家庄分行晶澳太阳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活期专户8111801013601117353352963.12限公司家庄分行营业部包头晶澳太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能科技有限公活期专户47290044441030211891336.06头分行营业部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晶澳(扬州)活期专户110802022910030925110489538.09司扬州琼花支行太阳能科技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活期专户101545010400084514917.77司扬州八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

曲靖晶澳太阳活期专户8749006858101119307542.15靖翠峰支行能科技有限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司活期专户151546666666938140625.93家庄分行

合计41881221.24

第6页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2148429566.03元,其中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87529598.99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321360927.06元,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639539039.98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586843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11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80号、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81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204647.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2年4月15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4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5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7页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截至2023年7月14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28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7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第8页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2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23年7月2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7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截至2024年7月24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第9页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58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92000000.00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2254066.04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94254066.04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1.83%。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2022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第10页2023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3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2023年7月2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3年7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2024年7月24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50亿元,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156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394000000.00元;

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第11页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109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3498466.70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448498466.70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9.03%。

此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中“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736.55万元,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2023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使用,本公司将保留“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节余资金为0元,本公司将保留“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使

用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7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7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截

至2024年7月24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第12页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使用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7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400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

248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752000000.00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人民币140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41881221.24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53881221.24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12.91%。

此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中“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和“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已具备满产条件于2024年12月结项,节余资金为0元,本公司将保留“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和“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13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本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义乌晶澳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述通过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的现金管理资金人民币5.0亿元及取得的收益金额人民币5087994.02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无。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年产 5GW高效电池和 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674.1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23年9月18日,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14页2023年9月25日,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86740986.4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

2024年8月3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本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单晶硅棒和 20GW单晶硅片项目”

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736.55万元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

2024年10月8日,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转入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主

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4819.10万元,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5217.42万元(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相关议案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 15 页4. 年产 10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本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组件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33448.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56869.33万元,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77015.55万元(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相关议案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5. 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本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13037.42万元,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37088.41万元(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相关议案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以上募投项目外,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或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第16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和扬州“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过本公司向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扬州晶澳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增资,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向包头晶澳逐层增资: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200901.06万元、向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晶澳”)增资69098.94万元,再由扬州晶澳向合肥晶澳增资200901.06万元,最后由合肥晶澳向包头晶澳增资27亿元;本次增资将全部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不涉及现金流转。向扬州晶澳逐层增资: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15亿元;其中,本公司已借款给扬州晶澳的11.4亿元募集资金将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增资,尚未借出的3.6亿元募集资金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增资。

2025年1月14日,“晶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以上募投项目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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