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
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
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风险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二、2023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本期公允计入权益的初始投报告期内购报告期内累计投资资产类别价值变动累计公允价期末金额资金来源资成本入金额售出金额收益损益值变动
690948-42281019370226826.1090917-4430691068722
股票-自有资金
79.65.76193.9278.1526.58
2679156182860434946623250000000.0383946282799925311161
其他自有资金
0398.154.238.63049.8959.82167.23
6627450-494479.
金融衍生工具---490322.05--自有资金
8.6629
2748245760050238643988350000000.0461129978319785418033
合计--
5277.804.472.77032.4702.38393.81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
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
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
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
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特此说明。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