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5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
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
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
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和香港安永(以下统称“安永”)对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的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安永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安永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履行监督、审议、核查等专业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按时保质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