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证券简称:嘉事堂公告编号:2025-4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嘉事堂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改。
本次对《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修订包括:修订4条。主要修改内容为: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2、根据最新规则修订相关部门规章根据;
3、根据最新规则修订公司部门表述;
4、根据最新规则修订法律优先与衔接条款。
具体《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比说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附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比说明序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号
第一条为提高嘉事堂药业股份有第一条为提高嘉事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定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定期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1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范性文件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2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定期报告信制人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第五条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公司证券部在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公司投资证券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在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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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认真调查核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实,并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有关的资料,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造成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成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所发布的有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指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引、准则、通知、备忘录等,造成定所发布的有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指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引、准则、通知、备忘录等,造成定他不良影响的;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他不良影响的;
4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内(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部控制相关制度,造成定期报告信息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内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部控制相关制度,造成定期报告信息的;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不按照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
工作的规程办事,造成定期报告信息(四)不按照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工作的规程办事,造成定期报告信息的;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过程的;
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定期报告(五)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定期报告影响的;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
(六)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定期影响的;
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六)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定期不良影响的。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5制度》等规定执行。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