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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1 00:00 查看全文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63证券简称:沪电股份公告编号:2025-06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附件3

1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为供参考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编码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不设监事会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作为投票对象

2.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的子议案数(3)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

2.02非累积投票提案√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5.00《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子议案数(8)

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6《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5.07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5.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6.00 《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作为投票对象

7.00非累积投票提案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子议案数(10)

7.01上市地点非累积投票提案√

7.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非累积投票提案√

7.03发行及上市时间非累积投票提案√

7.04发行对象非累积投票提案√

7.05发行方式非累积投票提案√

7.06发行规模非累积投票提案√

7.07定价方式非累积投票提案√

7.08发售原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7.09承销方式非累积投票提案√

7.10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10.00非累积投票提案√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11.00 处理与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12.00非累积投票提案√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

13.00非累积投票提案√保险的议案》《关于修订<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作为投票对象

14.00非累积投票提案件(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3)

1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4.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 √作为投票对象

15.00非累积投票提案后适用)的议案》的子议案数(6)

1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更名为<关联

15.02非累积投票提案√(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5.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5.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

15.06非累积投票提案√案)>的议案》

16.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17.00非累积投票提案√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8.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中,提案编码2.00、6.00-12.00、14.00的议案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

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2.00、5.00、7.00、14.00、15.00需逐项表决。涉及审议关联事项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官锦堃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全部议案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或第八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13.00全体董事回避。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关于增选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4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4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传真或信函请在2025年11月14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部门: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

7、联系人:钱元君、王婷

8、联系电话:0512-57356148联系传真:0512-57356030

9、联系电子邮件:Shreya_Wang@wustec.com

10、信函收件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1、邮政编码:215300

12、注意事项: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拟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股东或股东代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5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6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3”,投票简称为“沪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附件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法人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如有)

备注事项(如有)

注: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在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召开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附表: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该列打提案名称编码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不设监事会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3)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

2.02√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5.00《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

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06《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

6.00√市的议案》

9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00市方案的议案》(10)

7.01上市地点√

7.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7.03发行及上市时间√

7.04发行对象√

7.05发行方式√

7.06发行规模√

7.07定价方式√

7.08发售原则√

7.09承销方式√

7.10发行中介机构选聘√

8.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9.00 《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10.00√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

11.00 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

12.00√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

13.00√议案》《关于修订<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H股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4.00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3)

1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4.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00的议案》(6)

1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更名为<关联(关连)

15.02√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5.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5.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15.06√的议案》

16.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17.00√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8.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栏内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年月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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