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证券简称:沪电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BIGGERING(BVI) HOLDINGS CO. LTD.(下称“碧景控股”)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其提议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碧景控股持有公司3717999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
19.32%,碧景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的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就公司将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1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附件3为供参考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编码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2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
7.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暨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对上述全部议案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5日、
2026年4月2日分别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传真或信函请在2026年4月22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部门: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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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
7、联系人:钱元君、王婷
8、联系电话:0512-57356148联系传真:0512-57356030
9、联系电子邮件:Shreya_Wang@wustec.com
10、信函收件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1、邮政编码:215300
12、注意事项: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拟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股东或股东代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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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3”,投票简称为“沪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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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法人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如有)
备注事项(如有)
注: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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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在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召开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附表: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该列打提案名称编码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7.00√(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栏内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年月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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