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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65证券简称:海格通信公告编号:2023-06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

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1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817973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51401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66571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84597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026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166571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1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8591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8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0%;反对1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2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845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02%;反对241282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46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293%;反对24128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8720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0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96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反对10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赵倩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978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994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183603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0%;反对994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荣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99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6%;反对3978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19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47%;反对397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吴伊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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