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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3年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

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9)《关于与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平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和

任期(2023-2025)考核指标的议案》;

(10)《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14)《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1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了如下议案: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3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年内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审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关于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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